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单位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校党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校各二级院(系、部)、各职能部门重新选拔确定宣传通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情况。
二、宣传通讯员的基本职责
1.及时报送本单位的新闻稿件,提供新闻线索。
2.挖掘、总结、报送本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材料。
3.主动提供重大对外宣传素材,积极配合参与外宣活动策划。
4.了解和反映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党委宣传部和本部门交付的网站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动信息、简报报送等任务。
6.协助做好新闻媒体到本单位采访的接待、联络等相关工作。
7.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水平,进一步增强新闻敏感性,不断提高新闻稿件采写质量。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通讯员选拔报送工作,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把关,选配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兼做本单位的宣传通讯工作。
2.报送的宣传通讯员须认真填写《二级单位宣传通讯员审批表》(见附件),于2012年10月25日前以纸质形式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xcb1129@126.com邮箱。
3.党委宣传部将对新一届宣传通讯员队伍进行专门培训。此后,各单位的新闻、信息、简报稿件须经主管领导审阅后由该单位通讯员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专门形式报送,其他人员报送则不予受理。
附件:二级单位宣传通讯员审批表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