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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无 来源: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03月21日 15:56 点击:[]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6月1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进行了巡视,7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学校党委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责任明确,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7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学习传达整改意见,研究部署学校整改工作。7月12日,学校党委向基层党组织下发了《关于印发专项巡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党办字〔2016〕18号)和《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办字〔2016〕19号)。学校党委态度鲜明,行动果敢,明确要求及时传达至基层教工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深刻领会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整改落实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为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辛彦怀任组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同坤,副书记宋绍富,党委常委李佩国,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孙雪莲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孙雪莲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单位、各部门抽调组成。办公室成立了文秘综合组、组织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工作组4个专门工作组,分头负责办公室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学校先后召开8次党委常委会、9次校长办公会、2次书记办公会、4次纪委全会、1次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7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中层干部会议以及30余次各类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部署推进整改落实事项。学校党委制定出台《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党办字〔2016〕20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全部10位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为整改责任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审计处、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单位)为整改责任部门(单位),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学校党委提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思路,要求校领导和整改责任部门(单位)假期不休息,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要求各项整改措施不仅要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建立了四级督导机制,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至少每周安排一次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听取整改进展报告、审议整改事项、指导整改工作。学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一周一报告、一周一安排,对整改落实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办文秘综合组明确专人抓督导,紧盯人和事,对各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落实台账清单,对账销号。各分管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整改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出各自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在分管校领导的检查督导下,签字背书,力促整改。有效的督导检查机制,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学校为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已经修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48项;清退、上缴各类违规资金222.236212万元,补缴党费158.3433万元。针对巡视组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进行了查办,目前,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免除职务3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8人。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院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界限不清,存在党政不分”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汇集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试行)》(冀组发〔2015〕18号)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编印了《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学习资料》发校级领导学习,深刻领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精神实质,为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奠定坚实理论和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上述三份法规文件,对党委和校长职责进行了深入梳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16〕23号)、《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党办字〔2016〕24号),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三是严格议事程序。按照新制定出台的决策制度组织召开会议,做到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力保决策的科学性。四是抓好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印制了章程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基层党支部(教学部、教研室),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推进依法治校和加快应用型大学建设组织学习。
2.关于“党政未形成合力,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积极、不主动”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强调班子成员对上级文件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要及时汇报和传达,使党委、行政工作部署有章可循,履职有据可依,提高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和履行工作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8月26日召开了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问题,剖析问题实质,深挖问题根源,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帮助指出不足,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健全提示督导机制。探索建立日常与定期相结合的提示督导机制,要求班子成员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四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
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具体细化为三个方面:
(1)针对“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仍然参与招生、招聘等具体工作,缺少对程序上的监督”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自2016年起,学校纪委不再参与具体工作,全面退出招生、招聘等具体工作,转为有重点地实施程序监督,加强对各项工作程序和制度执行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程序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校纪字〔2016〕7号),从制度上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将工作重心放在关键环节和工作程序的监督上。
(2)针对“监督执纪失之于宽、松、软”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59名中层正职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加大内部审计、问责力度,不断强化对干部人事、招生录取、招标采购、教育收费、经费支出等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分析研判,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使监督执纪从“宽松软”转为“严紧硬”。三是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严格执行《河北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秦皇岛市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已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2个问题线索全部纳入秦皇岛市纪委问题线索管理,同时上报河北省教育纪工委。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主动配合市纪委,对巡视组移交学校党委的12个问题和直接移交市纪委的2个问题,共14个问题进行了查办。其中初核5件、立案6件、暂存3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均为处级),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9人;免除职务3人(均为处级),调整岗位2人(均为处级);诫勉谈话8人(处级6人,科级2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
(3)针对“制度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未建立纪委与党委定期沟通汇报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足,有的干部长时间调离后仍占用纪委编制”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实施办法》(党办字〔2016〕22号),建立了纪委与党委定期沟通会商制度,并坚持落实。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监督力量,一方面在2016年进人计划中为纪委列入专业进人指标,并积极组织招聘;一方面,积极在校内调配人员,努力配齐纪检监察干部。三是及时清理干部调离后仍占用纪委编制情况。在2015年7月中层干部换届过程中,对占用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编制的干部予以免职,明确将该编制交还纪委。同时,按照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程序,提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1名。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费补缴专项行动。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党员2013年—2015年党费进行测算和补缴,收取889名在职党员和293名离退休党员补缴党费共计101.5659万元。向秦皇岛市委组织部第一次补交2013年—2015年党费差额38.77715万元,其余差额部分尽快向市委组织部补齐。二是实行党费交纳新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项目,自2016年1月起实施。三是落实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6〕16号)要求,对2008年至2012年在职教工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核算,对缴纳不足的部分组织补缴, 补缴党费共计56.7774万元。
5.关于“思政”工作抓得不实问题。具体细化为三个方面:
(1)针对“学院重专业教育,轻‘思政’工作”问题。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落实《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宣字〔2016〕7号)、《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宣字〔2014〕5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党办字〔2016〕5号),强化责任,推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的落地;三是切实加强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推进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带动全校党员师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新局面的形成;四是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出台改革方案,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纳入学校重点学科、重点课程加以建设,充分发挥“两课”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
(2)针对“思政专任教师未达到教育部配备要求”问题。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师资队伍建设,制定进人计划进度时间表,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专业人才,五年内使“思政”专任教师数量和质量达到教育部配备要求。二是制定了《兼职“思政”教师选聘办法》(校人字〔2016〕19号),通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缓解思政教师数量不足的压力。三是加大对现有“思政”教师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
(3)针对“开展‘思政’工作针对性不强,教育管理不到位,曾有外籍教师讲课时发表‘台湾是个独立国家’的言论”问题。经核实,系2013年3月我校欧美学院聘用的一名外教,曾在教学中发表“台湾是个独立国家”的言论,而且上课不修边幅。问题发现后,学校当即采取措施,于当年4月将其解聘,收回其专家护照并限期离境。为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学校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督导队伍的政治素质,将各二级学院(系、部)党委(党总支)书记纳入到督导队伍中,实现教学督查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覆盖。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完善外教聘用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课堂的政治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杜绝外籍教师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进一步明确外籍教师应严格遵守的工作纪律,将师德修养纳入对外籍教师的评价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加强调查研讨,积极探索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新途径,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严格方面
1.关于“部分干部报告事项不实”问题。一是对2015年个人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4人存在漏报房产等问题、巡视中抽查到的1人未如实报告注册个体工商户情况、“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学校查出的个别干部持有企业股权情况以及2016年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了组织处理,其中函询1人、谈话提醒10人、诫勉1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纪约束。制定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党组字〔2016〕9号),充实完善了干部报告制度,明确了报告人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漏报误报情况的再次发生。
2.关于“违规设置职务名称”问题。一是免去了涉及该问题的5个部门违规设置的11名人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二是对学校现有科级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科级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设定情况进行了规范清理和优化调整。
3.关于“有的干部与报备职务不一致;有的工人任中层管理职务,享受科级待遇”问题。一是对现任职岗位与报备不一致的两名副处级干部,由相关部门办理借调手续,暂留现岗位工作,尽快调整到位,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免除了原后勤集团11名工人的科级职务和相关待遇。明确“工人不再担任科级管理职务,不再享受科级待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修订),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党组字〔2016〕10号、11号),严格干部任职资格和管理制度。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财务管理、工程建设不规范等方面
1.关于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分类处置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补贴。停发了离退休人员的校内生活补贴;停发了后勤服务人员的年度安全奖节能奖,组织原后勤服务总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工人党员退回了之前所发的安全奖节能奖总计25.8808万元;停发了继续教育学院额外发放的津贴,清退了额外发放的津贴总计32.3406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校内津补贴的发放。全面清理校内有关津补贴发放的制度文件。对现行的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校人字〔2013〕1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学校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统一规范管理,将规范的发放项目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中发放,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强化了对发放津补贴的统一管理,强化了申报审批制度,全面禁止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三是重新梳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党办字〔2016〕25号),对照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和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纪委的“十个严禁”要求。
2.关于“违规成立公司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一是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会同相关部门,在组织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已于2016年4月12日前,注销了同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至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秦皇岛乐业宾馆有限公司。已经转让的子公司——逸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学校通过积极工作,已将其收回,注销工作正在办理过程中。二是由分管副校长牵头,组织注销秦皇岛保多收生物工程实验厂。2015年下半年对该厂进行了清产核资,剩余资产全部上缴学校,并已经于2016年2月23日注销。
3.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具体细化为三个方面:
(1)针对抽查发现有二级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一是对问题涉及的财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逸游旅行社和欧美学院等5个部门(单位)的相关资金进行核查,责令清退、上缴各类违规资金合计144.710812万元。二是根据纪委核查定性结果,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此项工作正在办理中)。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制定)出台制度18项,包括《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经费支出审批办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服务收入分配办法(试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收费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16〕9号—26号),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基础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工作,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立财务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
(2)针对校办企业未按规定缴税问题。一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收回了已经转让的“逸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待组织进行清产核资之后,依据相关规定补缴税款,然后注销该公司(此项工作正在办理中)。二是积极配合纪委调查,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3)针对国有资产未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处置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学校制定出台了《周转住房使用管理细则》(校资字〔2016〕11号)、《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固定资产验收实施细则》《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资字〔2016〕15号—20号)等7项制度,推进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对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科室进行调整优化,明确管理责任,充实管理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大力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
4.关于“存在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具体细化为三个方面:
(1)针对“未按规定提取奖助学金和违规使用问题”。一是根据年度预算,保证今后按规定足额提取、规范列支学生奖助学金。二是清退在学生奖助学金中列支的、减免教职工子女的住宿费共计3.52万元;并终止了相关减免政策。三是调回在学生奖助学金中列支的寓管会人员工资9.59万元,仍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寓管会人员所涉工资,改按预算渠道由学生部门经费中列支。
(2)针对“一卡通”加收手续费问题。经核实,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一卡通”业务部在办理学生补卡过程中收取手续费合计6.194万元。对此,一是退回在校师生相关费用4.195万元。二是对已经毕业离校、退学等原因无法返款的款项合计1.999万元,转入到学校财务指定账户,并按要求发出退还通知,按程序予以退还。三是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关于校医院药品加价率过高问题。由校医院对三个校区药品价格进行清理后,统一调整为按药品加价率15%进行经营。调整后,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5.关于“工程建设不规范,有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资质,有的项目建设用材未检测,有的项目存在不招标、违规招标”问题。一是开展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是:在大型基建项目工程方面,开发区校区运动场改善维修工程和昌黎校区运动场改善维修工程2个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员无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无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过期的问题;以上2个项目及秦皇岛校区球类运动场工程共3个项目存在未委托检测公司进行材料检测的问题;以上3个项目及开发区校区看台工程、秦皇岛校区运动场工程、秦皇岛校区看台工程共6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未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公开招标的问题。在小型维修项目方面,存在学校原后勤服务总公司无承包资质问题;个别工程未公开招标而采取了议标的方式发包问题;部分工程预算准确度不高,出现增项问题;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不够,缺少施工影像资料及施工记录问题等。二是对以上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质量和安全评估,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三是积极配合纪委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健全完善基建工程制度体系,相继出台了《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细则》《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细则》《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基本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实施细则》《基本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基建档案管理细则》(校资字〔2016〕2号—10号)等9项制度,为基建工作的规范开展和廉政风险防控提供了制度依据。五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和预算管理程序,认真勘察现场,做到图纸完备、论证充分、考虑周全、预算不缺项;严格执行基建各环节工作操作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严把质量关;对在建和今后拟建的基建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管;分校区增设专门工程监督人员,完善工程交底材料,在施工质量、工程造价、工期、施工安全等方面做到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六是引进基建专业人才,提高相关人员的岗位素质。目前该处已经新增1名工程预算人员及2名现场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目前,学校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立足学校发展实际,切实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种意识”。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考核问责机制,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督促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委领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上级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真正把纪律严起来、硬起来。
(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深入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开展严肃校风校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查处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树形象,做表率,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四)落实整改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己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坚持“钉钉子”精神,防止走样变形,确保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和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强化执纪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学校党委和纪委要形成工作合力,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问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部门和个人,落实“一案双查”和“双追究”制度,真正使执纪问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六)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推进依法治校,学习贯彻学校《章程》,着力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特别是在“三重一大”事项的科学决策,在财务、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方面,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21日至5月21日)。联系电话:0335—807656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66004;电子邮箱:ksybgs@126.com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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