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宣传部网站欢迎您的访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09月11日 10:59 负责人 点击:[]

党宣字 签发人:石千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网站指依托学校校园网设置的、以二级单位名称命名、分布在“组织机构”、“院系设置”栏目内的网站,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各相关单位信息发布,资源共享,促进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的支撑平台。

第二条 为了加强学校各二级单位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快捷、稳定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校二级单位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颁发的有关使用互联网的规章制度、条例等。

第四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服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机构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成立网站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网站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须指派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网站管理工作,并专门安排网站管理、维护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上传、复核、更新以及网站运行的日常监督、维护工作,包括对网站各板块的备案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须按照设计功能完整、即时发布本单位相应信息,其中二级院(系、部)网站要重点发布院(系、部)新闻、公告、招生计划、就业信息等,着重介绍师资队伍、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等内容;各管理、教辅和服务单位网站要重点发布新闻、公告、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等内容,重点完善网上查询、下载、报送等自动化办公系统,充分发挥各二级单位网站的宣传、管理、沟通功能和辅助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信息平台作用。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的功能版块不应有信息空白,数据信息等做到即时更新,新闻版块至少每周更新一次,网站全部信息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检和全面更新。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按程序和职责分工经主管领导严格审核,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凡是将未经批准的信息进行发布的部门,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国家和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各单位网站上设立专门的网络游戏站点(链接)或含有害信息的、与学校网站宗旨相悖的站点(链接)。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专职网站管理和维护人员要经常对本单位网站信息进行巡查,发现不良信息应在及时作好记录后立即删除。对于重大事件,须上报学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遵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各板块负责人应保留用户上网活动最近60天的原始记录,以备公安、安全部门检查。

第四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网站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 各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网站管理负责人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教育。各单位网站负责人须将个人信息报学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网站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未经学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网络运营商不得私自进入校园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十六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负责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管理账号和密码,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酌情逐级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各个二级单位网站和负责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网站 管理 办法

打印:朱洪亮 校对:赵建平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0年9月20日印

(共印60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秦皇岛市思想政治工作... 下一条:2010年度宣传思想暨统战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