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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10月17日 15:10 负责人 点击:[]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总 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二级单位(指我校各院、系、部和各职能部门,以下同)宣传通讯员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通讯员队伍,依靠宣传通讯员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组织管理

二、各二级单位选拔确定一名具备较强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宣传通讯员。校党委宣传部与二级单位共同负责对宣传通讯员的管理。

三、各二级单位要充分重视、支持宣传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各二级单位及宣传通讯员本人的工作绩效作为评选我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四、宣传通讯员必须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律、纪律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学校的相关新闻宣传工作。

五、各二级单位应对宣传通讯员加强领导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支持。

职责任务

六、宣传通讯员要及时了解所在二级单位的最新工作成果、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先进个人事迹等,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报送党委宣传部作为《河北科技师院报》、校园新闻网、校广播台及校外宣传媒体的素材。

七、负责所在二级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八、配合党委宣传部完成所在二级单位的对外宣传报道任务。

九、做好所在二级单位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舆情调查反馈工作。

十、做好所在二级单位重大活动的信息、简报报送工作。

十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十二、宣传通讯员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之一:

1.每学期应在校园网“学校要闻”版块发表新闻不少于1篇、“信息快递”版块发表新闻不少于2篇。

2.每学期在《河北科技师院报》上发表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少于1篇。

3.每学年在校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1篇以上。

稿件审核

十三、宣传通讯员所报送的新闻稿件应由所在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阅把关。对题材较敏感,二级单位把握不准的稿件,应交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把关。

十四、对突发敏感事件的信息报送,由所在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及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突发事件报道应急预案(试行)》组织实施。突发敏感事件中所涉信息,任何二级单位和个人未经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考核奖励

十五、党委宣传部在年终对连续任职满一年的宣传通讯员进行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宣传通讯员所在二级单位,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

十六、学校每年定期对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指标。

十七、宣传通讯员在《河北科技师院报》上发表新闻稿件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稿酬,在学校新闻网上发表稿件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通讯员的重要依据。

十八、宣传通讯员在校外各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依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对外宣传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附 则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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